2015年贵州省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到村(居、社区)任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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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水城县人才队伍建设,使人事人才工作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水城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水城县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到村任职,被聘用人员聘用到水城县所辖村(居、社区)工作,担任村文书,编制从乡镇事业单位空编中调剂解决。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村(居、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招聘办),招聘办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为100名。报名时不分组,不限专业。面试时只设一个面试考场。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六盘水户籍(或六盘水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应届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水城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由六盘市选派到水城县参加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以下简称同步小康志愿者)。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水城县的水城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5.在水城县所辖村(居、社区)任支书、副支书、主任、副主任、民兵连长、妇女干部、团干部、文书、人口主任截止至2015年2月10日任职满一年以上,现在仍在岗且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2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单位出具证明同意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应满足以下条件: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水城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必须是截止至2015年2月10日服务满一年的。
7.同步小康志愿者必须是截止至2015年2月10日在水城县服务满一年的。
8.水城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是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水城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应征入伍的(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9.在水城县所辖村(居、社区)任支书、副支书、主任、副主任、民兵连长、妇女干部、团干部、文书、人口主任截止至2015年2月10日任职满一年以上,现在仍在岗且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