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到村(居、社区)任职公告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计划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不能再参加当年的公务员招考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所有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领导小组提供的村(居、社区)名单,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的村(居、社区),先选。若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若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并列人员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详见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聘用审批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乡镇审核后,报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乡镇报到,到村(居、社区)工作,任村文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列编,编制从乡镇事业单位空编中调剂解决。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2) 接受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3) 导、检查和督促,(4)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5) 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6) 一经查实,(7) 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8) 指(9) 定考试用书,(10) 也不(11) 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12) 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13) 坚持原则,(14) 严守纪律,(15) 严格把关,(16)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17) 良现象。考生违规违纪的,(18) 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19) 3年内不(20) 得参加水城县组织的相关招聘考试;相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21) 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
考生应关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各个环节的公告,(22) 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23) 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村(居、社区)任职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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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水城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到村(居、社区)任职报名表.xls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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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