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东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我区定于2017年8月,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2.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4.符合单位所需报考条件;
5.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申报条件为准;
6.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且需符合进京条件。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2017年8月7日(周一)至15日(周二),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考试报名”栏目,结合本人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主管单位统一进行网上初审。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8月24日(周四)上午10:00至25日(周五)下午17:00,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考试报名→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公共基本能力测验《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