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从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53人】
八、公示与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对拟录用人员将在省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各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的,经查证属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后一个月内难以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拟录用人员户籍、企业所在县及乡镇(街道)行政编制、职位空缺情况,确定录用职位。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印发录用通知文件。各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照确定的职位归属,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登记;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纪律要求
为了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各市区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主动地为报考人员服务,同时要严把推荐报名关。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各类公务员考试;推荐过程全程记录,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里,追究相关责任。
十、重要提示
1.本次考试公告及《报考指南》中有关未尽事宜,由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附件:
3.《陕西省2014年从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5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