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73人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规定,新招聘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3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服务期(含试用期)满2年后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或考核调动。
七、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所附相关附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整个考试聘用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按报考岗位):
市直属部门:0870-2136550,2120731。
昭阳区:0870-2124431。
鲁甸县:0870-8123936。
巧家县:0870-3025205。
盐津县:0870-6632863。
大关县:0870-5621443。
永善县:0870-4129026。
绥江县:0870-7627483。
镇雄县:0870-3121833。
彝良县:0870-5124123。
威信县:0870-6126978。
水富县:0870-8639116。
2.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及注意事项
原标题: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第一号)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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