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73人
(九)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5月21日上午9:00至5月26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0870-2125983。
四、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五个考试类别,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满分为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考试归类情况见《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归类及测试方向》(附件3)。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为300分。
笔试设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需要面试的岗位,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统一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昭通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资格复审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进入后续考核、体检等环节。
报考播音主持、编辑、记者、应急救援人员等需要面试或体能测试的岗位人员,先进行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然后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员先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达不到1:3,则所有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或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后,县区的招聘岗位由县区人社局组织面试,市直部门的岗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或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或体能测试后,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或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面试考核后,按照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相关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但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笔试时间、地点及加分政策
(一)笔试时间
2018年5月26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地点
具体的笔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政策
1.运动员加分。
对我市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市文体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革命烈士的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定向招聘村干部加分。
(1)任职年限加分:截止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连续任职满4年以上,且在岗的村干部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每续任满一年的加0.5分,累计不超过7.5分。任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2)表彰加分:在任职期间受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受省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8分;受市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6分;受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
2014年11月10日以后获得的市级及市级以下的表彰奖励不予加分。
多次受表彰的按对应的表彰部门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分别省以上加4分、市加3分、县加2分。同年内同时符合省级以上表彰、市级表彰和县级表彰加分的,选择分值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政策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4.以上第3项加分政策的只对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的人员加分,村干部报考其它岗位不加分。以上三项政策不累计加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符合1、2项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8年5月3日至4日带齐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符合第3项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按照后续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和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加分,加分结果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统一公示,在规定时限以外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六、体检、考核及聘用审批
(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或体能测试后的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体检,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