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蕲春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招50人】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以我省现行的中等幼儿师范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幼儿学科知识为主要内容。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等事项具体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偏远、艰苦地区,确需要保留岗位的,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特长展示、说课等形式进行。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偏远、艰苦地区,确需要保留岗位的,可以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或不设面试入围比例,划定最低面试成绩合格线。
2、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下载);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人社局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人社局。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县人社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应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今年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黄冈市服务或黄冈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
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蕲春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提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办理登记审核,并进行公示。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放弃加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再另行组织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