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纳雍县招聘驻村特岗扶贫人员公告(第二次)【12名】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所报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选岗顺序,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选岗职位详见《纳雍县2016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选岗明细表》(附件3)。
聘用人员为我县乡(镇)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特岗期为三年,三年特岗期内只能在村级从事专职扶贫工作,不能参加任何形式和任何单位的招录(聘)考试。三年期满后须在聘用乡(镇)再服务两年。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各乡(镇)负责与其签订《纳雍县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凡未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由乡(镇)按照《纳雍县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实行年度考核。特岗期内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村级扶贫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
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政策
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聘期内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特岗期满考核合格转聘为所在乡(镇)缺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从签订特岗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四、本方案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考试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纳雍县2016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