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纳雍县招聘驻村特岗扶贫人员公告(第二次)【12名】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6年6月21日——2016年7 月7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不休),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政务大厅。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纳雍县2016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附件2),根据《实施方案》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审核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审核表》1份;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证明)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的,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5)《实施方案》及《岗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纳雍县扶贫办抽派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审核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及《岗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须达1∶3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