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省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幼儿免(补助)保教费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 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发〔2015〕9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关于精 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等十七个精 准扶贫配套文件的通知》(甘发〔2015〕28号)精神,实施学前教育幼儿免(补助)保教费政策。
二、目标任务、免费标准及实施范围
对全省62万名在园幼儿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鼓励市县通过向适龄幼儿家长发教育券的形式推进政策。对58个连片特困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入园幼儿再增加1000元的教育代金券补助。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我省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所有在园幼儿。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四、实施进度
(一)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完成对所辖学前幼儿数统计摸底审核并报送省教育厅;
(二)2016年3月10日前,省教育厅负责完成全省各市县学前幼儿数汇总核实后报送省财政厅;
(三)2016年3月20日前,省财政厅将所需资金下达各市州及县市区财政部门;
(四)2016年4月15日前,各市州及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资金下达各幼儿园。各幼儿园在收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落实到每个在园幼儿;
(五)2016年10月底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会同各市州及县市区完成资金清算。
五、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学前幼儿免收(补助)保教费政策作为政府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免除(补助)学前保教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教育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免保教费人数、资助标准和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对免除保教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通过公示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各级教育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学生及学生家长投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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