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长顺县政府办应急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12人】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招聘领导小组规定考核工作完成期限前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县,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公务员的,须经组织同意报考。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身份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发布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6822193(长顺县人社局干部股)
0854-6824713(长顺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4-6822576(长顺县监察局)
原标题:长顺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政府办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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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