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长顺县政府办应急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12人】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面试
依据体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其他事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长顺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须同时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应试准考证由长顺县招聘办统一制作,并组织发放。领取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拟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须报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将按空缺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一次,递补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往届考生考核主要以户籍所在地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应届考生考核主要以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工作由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核组,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做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本简章第三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考核工作组报经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