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14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2014
|
一、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以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政法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05.4分、B类126.6分; 2、综合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1.0分、B类128.1分; 3、经济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09.9分、B类127.9分; 4、财务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04.4分、B类126.1分; 5、信息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12.6分、B类118.5分; 6、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05.2分、B类119.2分。 二、本市公安、司法(监狱、戒毒)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各类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男性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总分合格分数线为99.8分,女性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20.0分。
三、本市城管、交通执法基层执法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各类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男性城管、交通执法基层执法职位总分合格分数线为94.4分,女性城管、交通执法基层执法职位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14.7分。 |
2013
|
一、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以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政法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2.6分、B类132.8分; 2、综合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6.2分、B类126.5分; 3、经济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4.1分、B类129.2分; 4、财务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13.6分、B类122.1分; 5、信息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4.5分、B类121.6分; 6、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16.9分、B类126.2分。 二、本市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各类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男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02.3分,女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23.3分。 |
2012
|
一、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以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政法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31.6分、B类138.1分; 2、综合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31.6分、B类128.0分; 3、经济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30.2分、B类130.8分; 4、财务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16.4分、B类121.7分; 5、信息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8.9分、B类122.4分; 6、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1.5分、B类124.2分。 二、本市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各类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A类:男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95.6分,女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18.0分。 2、B类:男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11.7分,女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29.6分。 |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