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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黄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70名医务人员公告

④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临床医疗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原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

(五)网上缴费与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5日下午5:00前登陆报名网站,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考生请于2019年8月7日上午9:00开始自行在网站页面选择“打印准考证”选项来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①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卫生健康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满分均为100分。具体内容为:(1)《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识以及写作等;(2)《卫生健康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根据专业需要和招聘条件分专业命题。

②笔试时间与地点:

2019年8月10日 8:30 —10:00 《综合知识》

10:00—11:30 《卫生健康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县第三小学。

③笔试成绩计算:按《综合知识》成绩30%,《卫生健康专业知识》成绩70%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卫生健康专业知识》成绩×70%。

④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卫生健康专业知识》成绩×70%+5分。

“三支一扶”毕业生已经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政策优惠。

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黄梅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于笔试前(8月9日前)提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9楼9002室)审核留存。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⑤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临床医疗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比例未达到1:3,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原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

少数急需、紧缺专业若因报名人数不足或缺考等因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8月14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黄梅县卫生健康局八楼人事科教股(原政工股)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没有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8月17日为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9年黄梅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表》中“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出具核发学历证书单位证明能够按期获得学历的书面盖章证明材料)。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彩照1张。

⑤外地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签名确认,考生缴纳面试费50元。

(三)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19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②面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8:00开考。

③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④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和考官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面试要求届时详见8月19日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⑤面试评委的组成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班,到外省聘请相关专业专家担任面试评委,每个评委组为7人。面试评委于面试当天早晨从外地出发抵达面试考场。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若双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并录取加试成绩较高者。

(二)体检

①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②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③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⑤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递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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