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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四季度佛山市禅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公告【招59人】

        因工作需要,禅城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39名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附件2)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0年10月19日至1998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特别注明的除外),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10月19日)。

(五)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相关单位报名。

        报考人员需填写《禅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禅城区招聘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附件4),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名考生限报本季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中的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一)注意事项:

        1、证件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外留学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认证证明)。

        2、职位工作经历:指从事与本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的起始时间及工作性质等内容的证明(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职位工作经历)。职位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2016年10月19日)。

         3、户籍:报考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户籍。若报考人员的户籍在入读的普通高校,则其入读高校之前的户籍必须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报名时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见附件5)》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21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各单位报名地点:

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咨询电话:0757-83282679。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9室,咨询电话:0757-82340930。

禅城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417室,咨询电话:0757-83280484。

禅城区审计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1107室,咨询电话:0757-83215810。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主楼5楼511室,咨询电话:83280820。

禅城区环境保护局: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禅城区环境保护局302室 ,咨询电话:82025581。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分党组):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12楼1219室,咨询电话:0757-82340660。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分党组):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13楼1309室,咨询电话:0757-82341345。

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公用事业):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城市综合管理局101室 ,咨询电话:82308363。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416室,咨询电话:0757-82786753。

共青团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7楼712室,咨询电话:13068609101。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313室,咨询电话:0757-82025512、82025575。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分党组):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C座312室,咨询电话:0757-83879658、83921960。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311室,咨询电话:0757-83921479、83139650。

禅城区财政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506室,咨询电话:0757-83031114。

禅城区委政法委: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禅城区司法局2楼231室,咨询电话:0757-82703796 。

禅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916室,咨询电话:0757-83384845。

禅城区检察院: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3号,咨询电话:0757-8281242。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咨询电话:82715919。

禅城区引排水调度中心:佛山市果房路79号,咨询电话:0757- 83323807。

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禅城区前进路86号,咨询电话:0757- 83166890、83166881。

禅城区投资服务中心: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9室,咨询电话:0757-82340930、83166881。

禅城区图书馆:禅城区石湾榴苑四街四座禅城区图书馆,0757-82278883。

禅城区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咨询电话:0757-83282679。

禅城区城市升级办公室: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咨询电话:0757-83282679。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咨询电话:0757-83282679。

石湾镇街道水利所: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418室( 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57-83311228。

禅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C座312室,咨询电话:0757-83879658、83921960。

禅城区城市规划研究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三楼321室,咨询电话:0757-83139714 。

南庄镇水利所: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3号(南庄镇政府组织工作办),咨询电话:0757-85399685。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的由区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40%计入综合成绩;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hancheng.gov.cn“公众关注栏”和“人事信息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60%计入综合成绩;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2016年11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原则上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七、聘用及有关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其中,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前是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录用前是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新录用的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在禅城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中,两年内累计缺考(含笔试、面试)两次或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报考。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附件下载>>>

附件1:2016年第四季度禅城区招录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16年第四季度禅城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禅城区招录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禅城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佛山市禅城区

2016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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