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招考政府聘用人员1人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名英语翻译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专业方向:英语专业,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取得专业英语八级证书;第二外语为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或日语。需要讲流利粤语和普通话。
(四)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3日后出生);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2015年4月13日)。
(五)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从事区领导与外国友好人士沟通时的翻译工作,或接待外国团组时的翻译工作;从事受理外国人来华邀请信确认函的申请审核、递交工作;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纪律。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
(注意: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需填写《禅城区招考政府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15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410室,电话:0757-8328 3122。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的由区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口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公共基础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口试:
1.口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综合成绩。口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
2.口试时间:2015年4月下旬左右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