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招考政府聘用人员1人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4月底(具体时间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hancheng.gov.cn“公众关注栏”和“人事信息栏”及禅城区委统战部网站公布www.chancheng.gov.cn/sgb/index.shtml)。
六、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口试、笔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原则上综合成绩低于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需在本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七、聘用及有关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其中,新录用的政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
政府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384894
联系人: 周海华
原标题: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
2015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