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望谟县事业单位招聘39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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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望谟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望府专议[2014]59号)、《望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七期)会议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2名(其中:教育系统272名,其他事业单位1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望谟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整个考务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职位及方式
1、招聘计划392名。
2、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2014年望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3、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类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分类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止在望谟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的“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不受户籍限制;
3、望谟县原任或现任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4、现驻望谟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为望谟经济发展奉献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村干部,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宿舍管理员岗位年龄须在20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原在县城一、二、三、四中担任宿舍管理员连续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校医职位的须有连续2年及以上从医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2、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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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