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望谟县事业单位招聘392人公告
推荐阅读:事业单位乐动(ld)网页版,登录入口| 事业单位考试技巧| 事业单位乐动(ld)网页版,登录入口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辞职以及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满后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未满3周年的人员;
7、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黔党发【2011】17号);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3、报名费:100元/人;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以及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以上两个证明均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4、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止在望谟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 “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交由我县“引导办”、“项目办”开具的服务证明;
5、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支书,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出具的任职文件;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出具县民政部门的当选证书;
6、现驻望谟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
7、报考校医职位的需出具聘用单位证明,证明须有审核人、法人签字盖章后,再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8、在望谟县一、二、三、四中担任学生宿舍管理员连续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临聘人员,需出具聘用单位证明,证明须有审核人、法人签字盖公章后,再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三)报名时,考生按照《招聘简章》填写附件二《2014年望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以下均简称《报名表》,然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交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14年8月20日至21日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准考证。
(五)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加分的办法适当照顾(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后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报考给予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规定)。
(4)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点击返回:乐动(ld)网页版,登录入口事业单位考试网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