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实施细则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南部新区组织人事处、市直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增强面试工作的规范性、面试工作的科学性,面试质量,现将《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6日
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面试水平,面试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
第三条 市、县两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政策解释、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原则上由同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教育、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人数较多时,也可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面试工作应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监督和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七条 面试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面试方式、内容与程序
第八条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现场专业答辩、情景模拟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操作考评、教师教学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可以根据职位性质和特点,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具体采用的面试方式,应在招聘方案(简章)中说明并公布。
面试所用时间视面试方式而定。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分钟,面试试题不少于3道。
第九条 面试内容应紧密结合职位工作需要的能力素质等进行。非结构化面试的面试内容可以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评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可根据不同职位的特点,确定测评要素及其权重。
第十条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方案由组织实施的单位负责制定;县(区、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方案由人社部门统一制定或同级人社部门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面试方案主要包括面试的原则、方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考官的组成以及监督的办法,领导及工作小组等。制定面试方案时,应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
第十一条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试题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临时抽签形成的考官组现场集体研究确定。县(区、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试题可以委托具有命题资格的人事考试机构编制,也可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抽取县(区、市)外的专家编制。面试试题编制原则上要附有答题参考要点或测评重点、评分标准及评分表等。
第十二条 面试程序
(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方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方案须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核准)并公开发布。
(二)布置面试考场及准备相关测评材料。
(三)临时抽签确定面试考官。
(四)培训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强调工作纪律。
(五)组织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责任书)。
(六)考官小组集体编制面试试题(按照程序提前完成试题编制的除外)。
(七)实施面试。
(八)核实、登记并公布面试成绩。
第三章 面试考场
第十三条 面试考场设置
(一)考场应设在交通便利、环境安静、便于封闭管理的场所。
(二)根据需要,面试一般应设立考务办公室、面试室(考场)、候考室、候分室,有条件的应设医务室、安保室。所有工作室均须张贴醒目标识。
(三)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开考前1小时应全面清场,在一定范围内设置警戒线或警示牌,入口处应有保卫人员全程值守,凭证出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