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7人】
为加强崇州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要求,结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崇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四)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具体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上交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1份(电子文档及文档各1份)。
2.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及名单报崇州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若发现应聘者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2)本次报名不收费。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招考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或崇州市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公告。不再单独进行通知。
六、考核
由各主管部门、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站点(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及以上。
九、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2272271(崇州市监察局)。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原标题:崇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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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下半年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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