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梅州平远县招聘镇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公告【招12人】
按照平远县建立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镇合同制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76年6月23日至1999年6月23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
5、高中以上学历;
6、本县户籍人员;
7、具体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平远县招聘镇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复退军人报考定向岗位考试加分条件
复退军人在报考定向招聘复退军人的岗位时,复退军人之间按服役期间部分表现进行量化计分,并计入考试成绩:
(1)个人获得荣誉称号:中央军委授予的每次计5分;总部授予的每次计4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3分、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授予的每次计2分;
(2)个人荣立二等功的每次计4分、三等功的每次计2分;
(3)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士兵每次计0.5分;
(4)服役年限,超出义务兵役期每一年计0.5分;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平远县招聘镇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入伍证明、退出现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张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报名材料交至县民政局统一审核(地址:大柘镇平城南路66号)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21日共 3天,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7年6月24日到平远县民政局报名处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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