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荔城区招聘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公告【招37人】
根据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招聘村务专职工作者工作方案》(荔委办〔2015〕63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荔城区第一批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含社区专职工作者,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人数及条件
(一)招收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37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有关条件详见附件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招收人数,按1.1:1确定招收人数。
(二)招收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5、纪检(监察)、计生、综治、公安(派出所)、法院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6、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莆仙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7、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相关待遇
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补贴等组成。基本工资原则上每人每月2000元;工龄工资为一档100元/年。
绩效补贴:按照村务(党务)专职工作者的在岗在位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分三等,一等绩效补贴每月800元;二等绩效补贴每月600元,三等绩效补贴每月400元。
三、身份界定
为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四、招收程序
(一)公布信息
通过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公布招收的条件、有关程序和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荔城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黄丽杭,联系电话0594-2397570。
3.报名材料和证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附件2)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提供学信网信息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奖励证书、征求意见表(附件3)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确认:区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协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
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②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③报考人员直接从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④报考人员要如实清楚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侧重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主要测试村务专职工作者所必备的农村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应变能力,农村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基本能力。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人社局协同配合,区纪委全程监督。
(四)体检工作
根据面试成绩,按体检人数与招收人数1.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未达到比例要求则按等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