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兴宁区监察局聘用公告【招2人】
根据工作需要,兴宁区监察局决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出生至1997年1月之间)。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四)中共党员及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主楼1612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285,联系人:陈晨。
(5)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南宁市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南宁市兴宁区监察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nxn.gov.cn/jianchaju1/,下载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面试
由兴宁区监察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