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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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江苏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2013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90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考试录用64名人民警察简章另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50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职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招考职位简介表(登录淮安党建网http://zzb.huaian.gov.cn、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定向招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详见信息发布网站)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关具体问题详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2013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