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略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1人公告
按照《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略人社发〔2015〕49号)有关规定,报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公开考试,为县统计局等6个机关事业单位选调7名工作人员,为县公安局选调4名辅警。现就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2015年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除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计专业、县公安局辅警临床医学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3个职位选调范围扩大至自收自支和差额补贴单位外,其他8个职位均在全县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供养人员中选调。
根据我县教育、卫生、计生人才队伍需要加强的实际,教育、卫生、计生系统的工作人员除县公安局辅警临床医学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2个职位可以报考外,其他职位均不可以报考。
县公安局辅警职位要严格按照辅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签订承诺书,只能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不能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
报考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和选调部门组成的略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
①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在略阳县政府网站下载《2015年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后送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9月30日,除周六、周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者须携带《2015年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③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人:刘蛟 电话:4821917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统一安排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考察
各选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报考人员达不到3:1的比例,也可参加笔试,但成绩应不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