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略阳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1人公告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主要测试选调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范围包括哲学、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各选调部门共同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建立面试评委库,面试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至少7人组成,纪检监察机构派员全程指导和监督。
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仪容仪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并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选调对象。
六、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名单对外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选调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是否同意调入意见报县人社局。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七、选调工作的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作到“三公开”。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始终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党政廉政规定,予以处分。
原标题:略阳县201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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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