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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合肥庐江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招26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6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专业

共引进人才26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庐江县201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符合引进条件的应、历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要求”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县现在编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引进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9:00至5月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5月7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引进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引进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8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引进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引进计划数须达到“N+1”方可开考(N是指该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11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考生于5月15日至5月16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卫生类人才引进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它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等;《专业知识》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知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其它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要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书(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8月份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四)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通过后即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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