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文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号)【47人】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若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察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市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监督电话等。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四)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五)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18-35周岁(1980年4月8日至1997年4月7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1985年4月8日至1997年4月7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1975年4月8日至1997年4月7日期间出生)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5年4月8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
文昌市户籍是指在2015年4月8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文昌市的人员。
(三)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普通高等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确定。
(四)聘用人员须在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流动
(五)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原标题:文昌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点击下载>>>
2.文昌市定向从“文昌市村(社区)两委干部”人员中招聘岗位表.xls
3.文昌市定向从“文昌市市聘大学生村官”人员中招聘岗位表.xls
4.文昌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xls
2015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