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5人方案
我院拟于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研究制定招聘简章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根据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和人才需求,科学设定招聘条件、招聘岗位,明确报名和考试方式等,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在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rsj.changzhou.gov.cn)、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changzhou.gov.cn)和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www.czey.com)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dw.czks.cn)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报名。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2月18日9:00-2月21日16:00。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本人近半年内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资格初审:
医院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核意见。
4.缴费时间
2019年2月18日9?00—2月22日16?00
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3月11日(周一)8?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兰陵北路300号)11号楼三楼人事科。
资格复审负责:医院人事科
6.资格复审考生需带材料:
(1)2019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空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
(二)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务工作
1.考试考务工作由医院负责,委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协调,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试题管理
笔试、面试由医院自主命题,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
笔试试题由人事科存放,接卷、押卷、取卷均两人以上,不得一人单独实施。
考试结束后,考卷由考务人员负责收回,院人事科负责将考卷与其他考试资料一一封存。
3.面试考官安排
面试考官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5名本院考官,2名外请考官(执行回避政策),由专人负责通知。
4.考务工作
考务工作组人员职责:按照严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的原则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考试考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考务工作。
四、测试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1日(周一)14?30—15?30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2日 (周二) 8?30—11?30。
地点: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20楼
各岗位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配分比例为:笔试占30%、面试占70%。笔试、面试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线,若达不到合格线则淘汰。
(一)考前相关工作
1.考生报到及相关工作: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报到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4点;报到地点:1号楼20楼多功能厅;
(2)面试报到时间为3月12日上午8点;报到地点:1号楼20楼多功能厅;
(3)考生报到签字和考生引导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4)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进行抽签;
(5)考务室设在1号楼20楼贵宾厅;
2.考官报到及相关工作
3月12日上午8点在医院1号楼20楼中会议室报到,签署承诺书并上交手机,由人事科负责统一保管。
(二)笔试
笔试成绩当天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4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要求
1)考场设工作人员4名,监督人员1名;
2)考试结束,当场密封试卷,由监督人员交考务负责人;
3)试卷由2名考官阅卷、评分;
4)监督工作人员不得参与阅卷、评分工作;
5)阅卷、评分结束,提交工作人员登记成绩。
(2)笔试程序
1)监考人员领卷、进考场;
2)考生进场、监考人员核对身份;
3)发放考卷、考试开始;
4)考试结束、装订密封试卷;
5)考官阅卷;
6)纪检及有关工作人员监督下拆封、登记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