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度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65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2019—2020学年度公办教职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2020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658名,其中区直高中、业余体校、星辉共37名,职业14名,初中、小学607名。详见《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员计划和岗位》(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以下三大类: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境)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相应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
特殊教育、校医、康复治疗师、财务岗位报考者不受成绩条件限制;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基础学科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201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任教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3)夫妻两地分居的在职教师(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职业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具有1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4.报考校医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5.报考特殊康复治疗技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康复治疗技士证或康复治疗技师证;
6.报考财务会计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7.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南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019年2月21日上午8:30至25日下午17:30前,考生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人事招聘”专栏(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指镇街道教育局和区直,下同)提交报考材料(附件3、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公布初试名单、公布初试方案
招聘单位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照考生递交的资料,在2019年2月28日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制定初试方案。初试人员名单及初试方案于2019年2月28日前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布。
(四)初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于2019年3月2日至11日期间完成。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推荐参加复试。
招聘单位根据各学科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复试。
(五)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2019年3月12日前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布复试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