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公告【招1人】
为加快推进我旗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带动和医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伊金霍洛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医管发〔2018〕4号)文件要求,经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范围和组织形式
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院长1名,选聘工作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良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具有医学类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选聘资格及年限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鄂尔多斯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妇幼保健机构)院长工作经历;
(2)具有鄂尔多斯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副院长或院长助理任职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公开选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5.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6.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8.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另有规定的;
9.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三、公开聘任的程序、方法及步骤
公开选拔聘用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民主测评、走访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陆伊金霍洛之窗(www.yjhl.gov.cn)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到伊金霍洛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创业大厦B座502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伊金霍洛旗公开选聘旗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三份、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近6年以来个人所获得奖励,授奖单位为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卫生计生和科技部门)、任职证明或聘用文书和近6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公开选拔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在考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民主测评、走访考察
此次选聘通过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民主测评、走访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答辩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
1.履历业绩评价。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年度考核、奖励等实际情况,以计分的方式进行评价并公示。
(1)管理岗位任职情况(10分):指满足选聘任职条件规定的管理岗位;三级医院院长10分、副院长8分;二级医院院长6分、副院长(院长助理)4分。
(2)奖励情况(10分):近6年以来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医疗卫生类奖励(包括获得的科技项目),论文奖励除外。获奖授予单位为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卫生计生和科技部门。获表彰的计10分;获自治区表彰的计7分;获市级表彰的计4分。取一项赋分一次,不累加计分。
(3)学历学位情况(7分):个人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情况。取得博士学位的计7分;取得硕士学位的计5分;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计3分;取得专科学历的计1分。以层次赋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4)年度考核结果(3分):指近6年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每评过1次计0.5分,不超过3分。
年龄、获奖时间、任职经历时间和取得学历学位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6月30日。
2.面试。面试包括竞聘演讲和面试答辩,其中竞聘演讲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个人竞聘演讲,竞聘人员按照所竞聘的岗位进行演讲。面试答辩根据应聘岗位需求由面试答辩评委组进行提问并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5%;其中竞聘人员所在单位民意测评占民主测评成绩的80%,所在地区卫计局环节及以上领导干部测评占民主测评成绩的20%。
4.走访考察。走访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5%。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与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及领导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并最终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民主测评总成绩由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列为考察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