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永福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永福县2018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共23个职位计划招聘2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永福县2018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招聘方式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有关规定,县级公立医院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乡镇卫生院招聘采取专业笔试、公共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永福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9月4日至9月12日。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事股 (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茶岭街4号),联系电话:0773—693656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永福县2018年永福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永福县2018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永福县卫生和计划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审,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情况。
五、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
2.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并经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由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专业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按专业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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