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衡阳市南华大学具有工程经历专任教师招聘公告【招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工程经历的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个,招聘计划7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网站(http://rsc.us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红湘校区人力资源处601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带好上述报名材料连同个人简历直接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报名。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连同个人简历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应聘院部+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如:化学化工学院+张三+化学工程+北京大学”)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15100025@usc.edu.cn,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