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32人】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图文中心楼6楼64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给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和纪律要求实施。
(1)面试人员的范围。免笔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入围人员、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4)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66042)。
本公告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面向市内选调教师2人公告
- 2024广东汕头技师学院招聘眼视光技术专业专任教师拟聘人员公示
- 2024四川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全国引进在编在职教师拟聘用人员第一批公示
- 2024年上半年四川凉山州雷波县考核招聘高中教师讲课成绩公示
- 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考核招聘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 2024河南南阳市卧龙区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要求公告
- 2024湖南邵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选调综合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 2024辽宁辽东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第八次)
- 2024河南平顶山市湛河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2024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初中语文教师招聘1人公告(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