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选调大学毕业生471人公告简章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分配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7天。
2.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十)培训和录用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为选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录用为选调生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二)选调生均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3年。其间,须在苏木乡镇所属嘎查村(社区)工作2年。
(三)选调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加大对选调生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多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会,对各方面条件成熟的要加大提拔使用力度,基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盟市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遴选在基层服务期满的选调生。
(六)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生或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471-4811656、4818499、4818164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0471-6600198、6601158、66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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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