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选调大学毕业生471人公告简章
为进一步抓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建立从基层储备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机制,切实加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的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一)选调对象
2018年应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其中定向内蒙古自治区非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可以报考)。
(二)选调名额
共计划选调471名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4.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基层和艰苦环境锻炼,发展潜力较大;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26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学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毕业生、团干部、团员等称号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等表彰奖励;
6.服从组织分配;
7.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8.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9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6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9.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违法违纪情况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大学毕业生”报名、笔试与“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四级联考”)同步进行,考生只能从“选调大学毕业生”和“四级联考”中选择一项参加,不能同时报考。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从本网站下载并填写《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组织推荐
1.内蒙古自治区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审核盖章,择优推荐,并填写《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名册》。推荐名额不限。将一份报名表(另一份考生自行妥善保管)和推荐人选名册务于3月23日(周五)12:00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电话:0471-4811656)。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反馈各高校党委组织部,由高校党委组织部通知学生本人。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本人持《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到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于3月29日(周四)12:00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传真:0471-4811656;0471—4812330。报名表原件考生自行妥善保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电话反馈学生本人(报名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