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卫生:2014年菏泽市曹县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招聘公告【招122人】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曹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13563889900 18653045178
附件:
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