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75名大学生村官公告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
(2)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 份;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审查通过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6.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
(2)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考核信息采集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县(市)党委组织部。
(3)复审及评分。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及评分。《考核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材料予以证明的,由考核组予以认定。
(4)结果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相关规定评定。考核分=基础分+累计加分-累计扣分。
7.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地点:红河州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州委办公楼A407室)。电话:0873-3722280。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其中面试成绩由面试和综合考核构成(面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1.笔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8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2. 面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不含综合考核评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三)选岗
本次招聘考生不申报具体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所占权重均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如果综合成绩并列的,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面试成绩再并列的,再按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具体选岗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考生选岗情况,由县市委组织部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