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贺州职业学院招聘面试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贺州职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学院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和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经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核,现确定陈定钊等14名考生进入面试(详细名单见附件)。
三、发布公告
2017年9月15日通过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 (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网(http://www.hzzyxy.cn/)
四、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单位及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单位:由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及贺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时间:2017年9月18—20日。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地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人教处。
(二)面试资格复审核验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包含:
1.打印《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填写联系手机号码)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属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的,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3.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属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的,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4.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按报名职位要求提供);
5.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按报名职位要求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7.《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考生须提供);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盖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9.《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10.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面试时间
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时间一天,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上午8:00前到达相应考场候考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地点、专业
面试分别设4个考场:
(一)第一、二考场地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医学系(临床医学、护理专业)
(二)第三考场地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高级技工系(汽车驾驶与维修专业)
(三)第四考场地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财经文教系(学前教育专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