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株洲市面试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网上报名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人员,面试前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对象。
株洲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表。
株洲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和选调生在株洲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地税系统在省直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名单见省厅局网站,资格审查地点在相应市州地税局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北院)机关主楼八楼多功能会议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7:30。
地点:株洲市体育中心运动场东南入口(地址:株洲市河西株洲大道金德工业园对面,可搭乘T45、T59路公交车),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参加体能测评。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三)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5月13日。
递补后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七、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于5月16日前上网公布,请考生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公告。
面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9日。
八、咨询电话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0731-28680204
株洲市公务员局:0731-28681065 28681079
附件: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