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滨州公安公告
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2014年6月21日、22日两天:
6月21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6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6月22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公告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www.bzhrss.gov.cn)、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照市组织人社部门发布的资格审查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分别到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提交),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非在职人员提交其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报考的,提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和退伍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安局或市林业局同意,可在考察政审前2天提供。个人申请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格式要求填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亲自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