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招聘公告【招1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者需填写《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者需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者需将上述有关材料发至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邮箱(hc2568811@126.com),初审通过后再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8月20日。
2.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河池市市政管理局三楼市政工程管理处办公室。
3.联系方式:0778-2568811。
(二)资格审查。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面试
由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由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考察组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待遇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式聘用鉴定合同,大专学历待遇2160元/月,本科学历待遇2250元/月,五险一金由聘用单位交纳。
本公告由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韦卉
联系电话: 0778-2568811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
原标题: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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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7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