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招2人】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17年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17年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具体见《2017年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7年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条件的,以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依照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审查)、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信息
本次引进的有关信息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http://www.xcrs.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xcpta.gov.cn)、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网(http://gsjgj.xuancheng.gov.cn/)等网站发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