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选聘院长公告
为加快推进和林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根据《和林格尔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委同意,决定由和林格尔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有突出实绩;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卫计系统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的正式职工;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适宜担任所选聘职位的情形。
二、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0日(七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到和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孙凤玲,联系电话:0471-7191610,13500612668。
参聘人员报名时需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材料为:《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需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2013年以来个人所获奖励,授奖单位为各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卫生计生等部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准予参加公开选拔聘用。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岗位竞聘人员原则上不低于6名,如少于6名,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公开选聘。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7日(公告发布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