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招102人】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至1996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条件按《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同的,或者《目录》中没有包含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但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该专业与《目录》中“专业类别”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