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招5人】
六、考试纪律要求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1.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核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再审。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面试考核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