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招5人】
为解决我市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急需全科医生问题,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7]58号)以及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卫计发[2017]100号)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决定组织实施我市2017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2017年度我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计划为5名,其中宽甸县1名,凤城市1名,振安区2名,振兴区1名(详见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市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下同)。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7.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其他均按以上招聘条件掌握。
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7年7月7日前发放。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