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清远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核公告
一、合格分数线
报考我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0分(包括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司法行政部门狱医类职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入围面试资格审核。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16:30
资格审核地点: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308会议室(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
报考市县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核地点:清远市机关办公2号楼(市档案馆)南大厅。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进行组织。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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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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