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高新区(天元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区相关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65957、28665010
天元区纪委:0731—28665605(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株洲高新区(天元区)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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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2017湖南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事业单位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fds.doc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